省检二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向群众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海南省检二分院供图) 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省检二分院)联合省二中院、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案发地,对一起非法毁林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进行实地监督,为被破坏的土地抹除疤痕、增添绿色。
这是省检二分院依法履职,以最严密法治守护生态环境的一个鲜活案例。
近年来,该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履职,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监督方式,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法治之名守护海南西部地区的绿水青山和碧海蓝天。
依法惩处 保护海洋生态资源 2023年,卢某某和何某某分别驾驶渔船从广西北海侨港出发,在海南省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共同实施双船拖网作业,捕捞渔获物3万余公斤。经鉴定,两人此次捕捞作业所使用的渔网最小网目尺寸仅为20毫米,远小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省检二分院经审查认为,卢某某、何某某在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行为,不仅因破坏水产资源管理秩序承担刑事责任,还破坏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海洋生态修复责任。
办案检察官介绍,在法院主持下,两被告同意以64万余元标准等值实施增殖放流,并出资购买鱼苗,实施生态修复。
6月18日,省检二分院联合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在白马井镇中心渔港举行海洋增殖放流活动,向附近海域投放鲳鲹鱼苗73万尾、斑节对虾苗96万尾,有效促进该地区海洋生态得到修复。据介绍,近年来,该院多次联合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在东方、乐东、昌江等市县海域增殖放流鱼苗、蛤蜊苗累计1069万尾粒,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让捕捞者成为放生者,让损害者成为保护者,及时补偿和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资源。
制发建议 规范海洋渔业发展 2023年12月,省检二分院起诉的临高县行政执法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公益诉讼“一事两案”当庭宣判。
这是该院首次获当庭宣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其背后,是检察机关历时3年锲而不舍持续监督,是公益诉讼办案人员10余次“入村”“下海”的辛苦付出。
该案件办结后,承办检察官围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线索,经进一步调查分析证实,临高县还存在对渔船非法出海捕捞、渔民使用不合格网具实施非法捕捞、渔民无证捕捞等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为保障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今年3月29日,省检二分院依法向临高县行政执法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督促两家机关加强配合并与其他机关协作,就上述问题开展整改,着力长效性解决渔民民生问题。
“该案的办理实现了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较好地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承办检察官介绍。
科技赋能 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9月2日,记者走进省检二分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看到,无人机航拍取证、激光测距、水质采样检测、土壤采样检测、食品检测、空气及气体检测、噪声检测等科技设备一应俱全。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自海南部署开展“六水共治”攻坚战以来,省检二分院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方式,借助快速勘查检测、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等科技力量,助力解决城市黑臭水体和污水排放问题。
2022年初,儋州市人大代表向省检二分院反映,称那大镇花果山公园等地存在水污染情况。对此,该院立即展开初步调查,对儋州市镜湖公园、花果山公园、海南电影学院及附近牙拉河等4个地点7处地表水取样检测。经初步检测,上述地点的水质均存在总磷超标及重金属超过地表水国标Ⅳ类水标准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该院决定对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污染区域水体得到较好治理。
省检二分院党组高度重视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该院指导下,白沙检察院通过数字检察创建城镇污水排放源头治理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获取线索1954条,已立案7件;昌江检察院利用该模型获取线索225条,乐东检察院获取线索313条,有力助推城市“治污水”工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水环境的要求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