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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法院甲良法庭:“荔即解”快调快处旅游纠纷
  ■记者 谢禄林 整理
  荔波素有“地球绿宝石”“全球最美喀斯特”之美誉,2023年,荔波县接待游客高达2690万余人次,是全县人口的145倍。随着大量游客的到来,各类涉旅纠纷也随之增多,荔波县人民法院甲良人民法庭围绕“荔波县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中心大局,探索形成了以“部门联动快速定损、专项基金先行赔付”为核心的“荔即解”化解旅游纠纷工作法,有效应对游客停留时间短的特殊实际,以快调快处推动“纠纷化解不过夜,同步履行不误期”。
  以治为本 推动纠纷“源头解”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统筹化解纠纷力量。围绕世界级景区打造,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旅游纠纷快速化解联动机制》,做到调解队伍“一呼即到”,落实10分钟内响应,1个小时内主管部门联动到场,以快调快处推动“纠纷化解不过夜”,在营商环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2天的情况下,荔波县涉旅游纠纷平均处置时间降至2小时。实现投诉纠纷快速化解,让游客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指导制定行业规范公约,提升行业自治水平。针对近年来游客投诉较多的网上预订纠纷、恶意涨价、旺季宰客等问题,指导制定《酒店预退订规范》和《小七孔民宿从业者公约》等公约、行业规范,有效降低因规则不明、标准不一引发的涉旅纠纷,引导旅游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延伸司法服务,降低经营风险助力保障民生。针对调处纠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分类汇总纠纷解决办法、预防隐患渠道,对群众收益最大、有效解纷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针对景区周边酒店餐饮服务商家主要以安置群众为主的特点,通过以案释法增进群众对商业化分担风险模式的了解,促使景区周边酒店投保率从原来不足5%跃升至80%,既保障游客受损时可以快速理赔,又有效降低群众的经营风险,保障群众共享旅游发展红利。
  以调为先 推动纠纷“一站解”
  织密网格强支撑。将法官、检察官、警官、医生、联户长等编入调解网格,落实“1+N”全域化解模式,同步创新“诉前调解+支持起诉”“诉前调解+人大代表”“诉前调解+乡贤”等模式。在小七孔西门设置旅游速裁法官工作站,在小七孔景区内设置景区诉讼联络点、调解室,调解员入驻景区调解室,就地解决旅游纠纷,力争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出景区”。
  创新机制促提升。建立纠纷“四长”联动“三级”联调机制,简单纠纷由景区调解室、速裁工作站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进行一级人民调解,复杂纠纷由景区派出所、镇司法所进行二级司法调解,疑难复杂纠纷、人身损害赔偿、食物中毒等繁琐纠纷,组建以法庭庭长为核心,景区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参加的繁琐纠纷调解团队,必要时联合旅游、发改、卫健、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逐级推动纠纷高质量化解。
  科技赋能提效率。针对周期长、当场不能确认、游客返程后远程维权难的问题,搭建“互联网+调解”平台,推广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在线调解平台”,创新在甲良法庭设置远程调解室,当事人、法官、调解员通过线上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做到游客“一次不用跑”就能实质化解纠纷。
  以快为要 推动纠纷“加速解”
  “定责快”,“专业”+“联动”通合力。针对人身损害纠纷中定责鉴定耗时久、定责难的问题,与医疗机构、卫健局、保险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职能部门建立《旅游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对矛盾争议小、财产损失较少的纠纷,通过引导当事方对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由职能部门现场给出专家意见,法庭当即对责任比例提出认定建议,引导当事人快速调解定责,通过专业力量协作,快速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
  “履行快”,“先赔”+“后促”齐推进。率先在全省推行“旅游纠纷先行赔付”机制,县委印发《荔波县消费争议先行赔付暂行办法》,专项基金划拨专款20万元向游客进行先行赔付后再向涉诉商家追回赔付资金,形成赔付“先行一步”、服务“快人一步”的调处模式,破解外地游客异地维权时间长、程序复杂的问题。针对标的大、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按照由主管部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一案一督促”。
  “审执快”,“线上”+“线下”共发力。结合游客停留时间短、行程安排紧的特点,推广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调解平台”,让小额涉旅纠纷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得以妥善解决。同时配置巡回审判车、巡回审判包,重大纠纷1小时内到场、当日协调处理,实现纠纷化解再提速,极大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旅游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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