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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靶向发力”+“三治融合”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 雪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第十三条第(52)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部分明确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并非本次《决定》首创,“三治融合”是从乡村拓展到了城市,并突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因此,需要继续挖掘“党建”+“三治”协商治理的因素。具体而言,坚持党建引领的“靶向发力”,并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作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全面激发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内生动力,致力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坚持“一核多元”党建引领的“靶向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揭示了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核心意涵。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国家安。因此,在基层治理中应当重视基层党组织“一核”引领作用的发挥,建强基层堡垒,同时实现多元主体的联动,通过“小支部”撬动“大治理”,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党建+自治为本得民心
  党建引领完善群众自治,加强基层自治建设。第一,方向引领。通过党建的引导力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主体作用,大力推广居民议事会、群众会等多种民主自治形式,发挥群众自治精神。第二,组织引领。通过党组织嵌入的方式,使群众性自治组织保持政治方向性引领,精准对接民众生活需求,以引领社区自治的公共服务走向。第三,规则引领。加强基层自治规范性建设,为自治建构良好秩序。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党建+法治保障安民心
  党建引领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第一,加强法治阵地建设。通过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标语、党建元素和法治宣传展板等,引导群众形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维护权益的意识。第二,强化基本服务供给。法治保障并非只通过自上而下的法律制度进行治理,还要通过国家力量保障资源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第三,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网格化+信息化”为抓手,技术赋能+网格化管理增强法治治理实效。
  党建+德治教化暖民心
  党建引领动员组织民众,开展基层德治建设。第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发挥基层党建的政治领导力和社会号召力,将群众组织起来。第二,以民众的道德自觉形成道义感和舆论环境,真正开展群众工作,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形成共识,深化社会治理。第三,发挥党建思想引领的社会功能,基层党建借助组织渠道可吸纳精英发挥其思想引领作用,并建立道德评判机制,促进民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制。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以党为核心使社区各主体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引领,能够改变“多元”而缺失“共治”的困局。另外,党建“靶向发力”有助于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在横向层面的融合,有利于激活三治的共治需求和功能聚合,有利于协同均衡、内部自洽治理格局的实现,有助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作者系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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