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李昂 ■ 新华社记者 吴刚 高松龄
近期,河南新乡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拥有大量“网红”“大V”账号的特大“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6人,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人为制造热搜,通过虚假流量误导公众,扰乱网络生态。
5万元可以人为上榜?
“视频里宣传说可以帮助快速增粉、增加账号热度。”自媒体微博账号的车评人牛先生说,他偶然刷到这类视频后,未能禁得住诱惑,在与客服简单沟通后,向对方支付了5万元“宣传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快速涨粉。
拿到“宣传费”后,网络空间另一端的“刷手”,便根据牛先生的要求,通过软件迅速对指定文章进行转发、点赞、评论。很快,牛先生的这篇博文就被“炒热”。
眼看自己这篇车评博文浏览量、点赞量、评论量迅速上涨,并登上当时汽车榜单热搜,牛先生却高兴不起来。他说:“评论区里面都是些‘不错’‘很好’等跟博文内容无关的评论,点开这些发布评论的账号,全都是空号,自己的粉丝数并没有增长。”
牛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新乡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多个微博账号异常活跃,频繁发布推广广告,大肆宣扬其团队可以帮助客户大幅提高账号内容的浏览量,提升账号热度,甚至可以根据客户要求上微博热搜榜单。
“我们以客户身份与平台客服聊天,发现里边问题很大。”新乡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民警王政透露,“平台客服称他们公司拥有不少真实使用的‘网红’‘大V’账号,还有大量普通的微博账号,他们承诺可以将顾客指定的内容短时间内炒上热搜。”
民警判断,微博账号都是实名认证,如果这家公司利用非法手段操控大量微博账号转发、点赞、评论的话,很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发现情况异常后,新乡市公安局汇聚网安等力量,迅速成立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专案组;经缜密侦查,一个以非法盈利为目的、披着文化传媒公司外衣的“网络水军”团伙逐渐露出水面。
链条清晰 覆盖范围广泛
“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用自己的账号进行转发、点赞、评论,不过这样的收入微乎其微。为了增加收入,我购买了可以进行批量操作的中控软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
警方在张某的工作室里发现,10台电脑上都安装了大量的手机模拟器,每个手机模拟器上,都登录了微博账号,并且都安装了一个名为“千语中控”的软件,可以对微博账号自动进行点赞、评论、转发。据统计,张某工作室每台电脑装有50个手机模拟器,10台电脑就可控制500个微博账号。
随着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像张某这样的“网络刷手”在全国还有很多,仅张某所在的这家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招募的“网络刷手”已达千人。
如此大量的业务,警方判断应有多家公司参与。通过分析涉案公司资金流水,设在厦门、天津的两家网络公司浮出水面。这两家网络公司均掌握大量“大V”账号,这些账号少则几十万粉丝,多则上百万粉丝。
警方通过梳理案件犯罪链条,摸清了涉案公司作案手法。例如,某品牌方需要项目推广,这些网络公司会为品牌方提供热搜推广的规划方案,以广告合同的形式签约。签约后,网络公司将任务以固定价格打包给下游的文化传媒公司,下游公司再组织“网络刷手”通过批量转发、点赞、评论将品牌方要求的内容推上热搜。
“我们会根据品牌方给的费用制定不同的推广方案,比如,冲上热搜排行榜收费5万元,冲上非热搜排行榜收费2万元。如果想在榜单持续较长时间,我们要价就会更高,使用的‘网红’‘大V’账号也不同。”犯罪嫌疑人赖某说。
警方介绍,整个产业链结构完整,链条清晰,覆盖范围广泛。在链条上游,管理着众多“网红”“大V”账号的网络公司,利用手中的资源,策划推广方案,制定冲榜目标;在链条下游,“网络刷手”被各类文化公司招募后,通过虚假点击、评论、点赞等手段,成为制造热门话题的“工具”。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掌握相关犯罪事实后,警方开展收网行动,先后在河南、福建、天津、上海等地抓获赖某、张某等27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缴获作案手机和电脑若干。
经查,该“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涉及虚假微博“转赞评”操作达8亿次,内容涵盖社会舆论、热点事件、明星形象、广告推广及账号运营等多个领域,严重扰乱网络生态。
目前,警方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4人,移送起诉19人,打掉“网络水军”公司6家,查获自动批量“转评赞”软件4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警方介绍,“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多种类型:一是有偿删帖类,不法团伙利用技术漏洞,有偿清除网络负面信息;二是敲诈勒索类,不法团伙以曝光负面舆情为要挟,伪装记者身份对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实施敲诈勒索;三是刷量控评类,不法团伙操控海量账号,为网络信息提供虚假流量与好评服务;四是网络暴力类,不法团伙利用网络黑客技术非法获取并泄露个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
2021年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切勿轻信“足不出户,日进斗金”的网络骗局。看似轻松赚钱的承诺,往往是网络黑灰产的诱饵,一旦涉足,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每位网民都应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切勿以身试法。
新闻延伸
涉案资金流水3.7亿元!
贵州警方成功捣毁一“网络水军”犯罪团伙
本报讯(通讯员 王瑜 记者 余光燕)近日,榕江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刷单炒信、刷量控评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揭开了“好评”背后的秘密。
“警官,我被骗了!”6月26日,榕江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商户王先生报警称。原来,王先生经营的网店这段时间生意不太好,他想提升店铺的购买率及好评率,听说刷单能让店铺流量变大,于是他心动了,便通过网络在社交软件上找到了一家刷单平台打算刷单。王先生痛快地交了“刷单费”,期待流量的到来,不料对方没给王先生刷几单就停了下来。“怕不是被骗了?”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遂前往公安机关报警。
刷单就是模仿网购环节,以虚假交易形成交易记录、对假交易记录点评、打分以赚取好口碑。榕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姚警官说:“刷单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和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部分刷单可能涉及诈骗,就算不涉及诈骗,刷单本就是违法行为。”
“接到有商户刷单的警情后,我们循线摸索研判,逐步挖出幕后平台。”案件侦查民警说,“通过多部门联动摸清了该平台的刷单流程、获利方式以及人员架构等,最终挖出主要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为躲避打击,成立了多家空壳贸易公司作为掩护,并且分工明确,有招商人员、技术人员、刷手、客服等不同工种,通过架设刷单平台,大肆为网购平台商家开展“刷单炒信”“刷量控评”等违法犯罪活动。当商家在该平台充值和发布刷单任务后,由来自全国各地的“刷手”进行接单和完成刷单任务,平台和“刷手”就分别从商家支付的刷单费中获取相应的报酬。
经查,2019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已累计为4000余家网店提供虚假评论,发展会员共计5万余人次,涉案资金流水达3.7亿元。
警方提示:根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刷单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和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抑制“网络水军”活动。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雇佣、从事、参与“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企业和人员,都会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