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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利春:做好群众“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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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利春:做好群众“贴心人”
■记者 罗翔 通讯员 李宇
“和我同居十多年的人,要和别人结婚,我现在才知道!听说你们这里有‘法律明白人’,想找你们帮我评评理!”张某给“法律明白人”蒙利春说。
今年,黔南州都匀市文峰街道幸福社区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成功调处了这起老年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调解这场家庭矛盾纠纷的“法律明白人”就是都匀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蒙利春。
原来,张某与吴某(女)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已交往近10年,虽同居生活却并未进行婚姻登记。半年前,吴某结识了陈某,两人互生好感,吴某便同张某提出分手,而张某以为吴某只是在闹别扭,不认可两人已分手。没过多久,张某得知吴某与陈某办理了结婚手续,感觉自己多年感情受到欺骗,于是来到幸福社区寻求法律服务。
“法律明白人”蒙利春了解情况后,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立即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及民警进行入户走访并开展调解。
调解中,蒙利春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通过入情入理地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劝导双方多沟通交流,以诚相待,并现场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条文,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树立正确的婚恋家庭观。最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这个案例只是“法律明白人”蒙利春日常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蒙利春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明白人”政策宣讲员、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职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为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蒙利春依托各类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走家串户向群众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讲述身边法治故事,组织社区干部参加法治课堂、法律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
此外,她还认真学习《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政策宣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带动幸福社区法治环境更加优化,不断提高居民幸福指数。2021年,幸福社区获评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3年,幸福社区获评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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