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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数据流通交易地方法规《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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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数据流通交易地方法规《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实施
本报讯(记者 方亚丽)8月28日,2024数博会开幕当日,全国首部数据交易流通地方法规《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实施。《条例》旨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保障数据安全,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
该《条例》分为总则、数据交易场所、数据授权使用、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交易生态培育等8章。
数据交易场所方面,《条例》明确,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是贵州省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应当突出其公共属性和自律合规监管功能,面向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同时,推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与其他数据交易场所互认互通。鼓励数据流通交易主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场内交易。
数据授权使用方面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当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以数据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支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加工的数据依法依规流通使用,加强数据要素供给激励。
数据权益保护方面,依法保护数据流通交易主体在数据流通交易活动中享有的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等合法权益,以及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流转数据相关财产性权益。
数据流通交易生态培育方面,支持数据流通交易主体依法依规采取开放、共享、交换、交易等方式流通数据,创新数据流通技术和模式,推进数据采集和接口标准化,推动数据跨区域、跨行业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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