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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刚:善用“法理情”化解“千千结”
  ■记者 牟岚
  今年38岁的唐刚是盘州市民主镇大厂荫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他还有一个身份是民主镇大厂荫居委会“法律明白人”。和大部分“法律明白人”一样,唐刚身兼数职,却从不讲条件,始终坚持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调解纠纷、助残帮困。他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对于法治建设的要求以及满怀对群众的感情,一直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默默贡献。
  唐刚担任大厂荫党支部书记后,除了做好支部管理工作外,还承担了辖区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厂荫居委会虽然居住人口不多,但地处山区,可用于房屋建设的地段不多,群众对于土地一直以来都是寸土必争,所以相邻纠纷较为突出。对于涉及土地类的矛盾纠纷一向是最难调解的。唐刚认为,所有的矛盾纠纷必须第一时间化解才行,再难调的纠纷,总有突破口,总有妥善解决的办法,无外乎就是“法理情”的融合运用。
  有这样一个案件,大厂荫居委会辖区内,有两家人因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误会,导致本来很要好的邻居反目,他们后来以地界为主要矛盾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出现打骂、破坏房屋等情况。唐刚在得知此事后,迅速判断两家人的矛盾根源仍然是双方心中都有一口“气”。“远亲不如近邻,有哪样矛盾大家敞开来说清楚,解决掉才能好好过日子嘛。”他通过多次与双方交心谈心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使两家人打开心结、解除误会,最终的解决方案是修好被破坏的房屋,这两家邻居和好如初。
  虽然唐刚没有法律专业的学历背景,但他却对学习法律知识有着浓厚的兴趣,他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唐刚认为,要建设更为和谐的大厂荫居委会,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只是下下策;居委会做到依法管理,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使群众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是上上策。他觉得,看到矛盾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是一种幸福,而看到居委会依法科学决策和管理,群众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和谐稳定发展才是大幸福。
  在履职过程中,唐刚秉持依法治居、用制度管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居务工作制度,真正将居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要求落到实处。他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除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好相关工作外,主动深入各个居民小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他经常会采取入户调查了解、依法调解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帮助找到矛盾的根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唐刚善用“法理情”宣讲法律知识和调解矛盾纠纷,群众都信服他,因为有了唐刚的努力和坚持,使大厂荫社区成为全乡治安案件、信访案件较少的村居。
  近年来,盘州市已培养了超过3000名基层“法律明白人”。他们不仅是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更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他们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长期深入各家各户了解群众生活中的法律需求,掌握基层社情民意,帮助弱势人群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群众各类法律问题更好得到解决,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明白人”的担当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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