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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法院大山法庭上门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魏鸿霞)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大山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团队前往盘州市大山镇,以“送调上门”的方式,成功诉前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冯某与周某甲于2024年2月通过网络相识,短暂相处后便谈婚论嫁,当月双方便举行了简易婚礼,冯某于婚礼当天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彩礼3.6万元交付给周某之母余某。婚礼之后,周某甲未与冯某办理结婚登记,并在共同生活期间多次离家出走。冯某在得知周某甲有精神障碍后,便在征得周某甲之父周某乙的同意于2024年4月将周某甲送到盘州某医院住院治疗。因周某甲的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冯某不愿再与周某甲共同生活,便要求周某甲、周某乙、余某返还3.6万元的彩礼。
婚约财产纠纷如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大山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在收取起诉材料后,根据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初步的风险评估,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求到双方的调解意愿后上门入户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并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愿后,首先向双方释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中关于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再从当地习俗、共同生活、孕育情况以及彩礼的数额以及使用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出调解方案。
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扣除已经返还的0.7万元,周某甲、周某乙、余某再返还冯某彩礼0.38万元,当场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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