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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价值”
雷山县独南村梯田风光。通讯员 吴兴权 摄

  ■通讯员 杨帆 记者 廖尚海
  黔东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贵州省人大的精心指导和黔东南州委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黔东南州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障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立法引领、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多种形式,用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在助推全州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中发挥人大优势、展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
  夯实理念 筑牢绿色发展“价值”根基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桥梁纽带的作用,加强与部门联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秉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的原则,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重大理念贯彻到生态环保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及时把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体现为法律法规条文。2022年,印发《关于举办州人大有关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级人大代表、生态环境部门和环资委入库专家、委员等群体履职培训必学科目。
  2023年,在黔东南州各级人大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界绿色环保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进一步夯实。目前,建立起全州16个县(市)空气质量应急管控督导工作机制,空气质量得到逐步好转;完成清水江、舞阳河等国家级、省级9条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州域内水环境持续稳定;有序开展对农村黑臭水体防治工作,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1%,3个国家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稳中向好;全州年度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3.95%,省对9个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黔东南州为A等次。
  法治护航 厚植生态资源“保值”底色
  “生态”是黔东南引以为豪的家底,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体系。黔东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小切口、小快灵”的方式加快在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乡村旅游等方面的立法步伐,初步构建起覆盖多面、务实管用、富有特色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
  先后修订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里禾水库水资源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12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并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及时对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开展后评估,不断提高立法质量。2024年,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将全州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纳入年度立法计划,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构筑起坚强的法治堡垒。
  在黔东南州委的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狠抓条例的贯彻实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黄平矿山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以正面典型案例入选中央环保督察办编印的《督查成效》;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黔东南州鸡冠岭矿山毁林开采破坏生态问题整改治理成效被纳入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正面典型案例;国家级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功;榕江“村超”入选2023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案例,台江“村BA”入选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赛事;“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入选国家第一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榕江县等县被命名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雷山县揭牌成立全国首个“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基地。
  依法监督 擦亮绿水青山“颜值”名片
  2022年以来,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先后积极协助省人大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结合黔东南自身实际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及民族文化村寨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全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全州国储林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调研。
  通过持续有效监督,黔东南州相继出台《黔东南州“护绿、扩绿、倡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黔东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全州环境制度不断完善,环境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州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64%;千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和夜间点次达标率均为100%;医疗废物实现100%安全收集处置;全州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发排污许可证共有589家,有8个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
   决策赋能 绘就生态产品“产值”前景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转化这条主线,先后通过《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重大事项决定,有效助推黔东南生态“颜值”变经济“产值”、绿水青山成致富“靠山”“民族原生态·锦绣黔东南”形象品牌更加彰显,旅游康养区建设步伐更加稳健。
  远景规划通过后,黔东南州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走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太子参、铁皮石斛、天麻等中药材深加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和生态民宿+文创、+康养等“一站式”休闲旅游模式逐步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主要渠道,百香果、蓝莓、杂交水稻等农特产品种苗繁育、标准化种植、产品回收、精深加工、品牌建设等为一体的全国性生产交易中心发展路子变得越发宽广。
  目前,黔东南州林地面积达3540万亩,森林面积达3228万亩,森林蓄积量达2.2亿立方米,均居全省第一,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累计达743.14万亩,经营主体达1.9万个;2023年获得中央、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4个,累计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74亿元,生态环境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2023年,以旅为媒打造生态文化品牌,共接待游客7879.45万人次,同比增长25.75%,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875.82亿元,同比增长37.01%。
  接下来,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监督等责任,聚焦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在全力保护中利用好自然珍宝和文化瑰宝两个“宝贝”优势,助力筑牢“生态之州”品牌,不断把美丽黔东南风景的生态“颜值”转化为经济“产值”的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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