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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李仁强:做群众信得过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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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李仁强:做群众信得过的贴心人
■ 记者 牟岚
今年35岁的李仁强,是六盘水市水城区司法局杨梅司法所所长、杨梅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2013年参加工作后,坚守调解一线,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11年来,他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调解历史疑难矛盾纠纷10余起,得到群众认可和党委、政府肯定。2023年10月,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他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善思勤学练本领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起,李仁强深知农村纠纷复杂多样,调处纠纷要以法律为准绳,必须掌握法律知识。
“为提高调处矛盾纠纷能力,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向老同志学习经验。在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前,认真分析法律知识,学习相关案例,咨询律师意见,思考调解方法和技巧。”李仁强说。
他工作之余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调解结束后,总结经验,通过学习和实践,成了矛盾纠纷调解的行家里手。
公心为民息纠纷
当地曾发生一起因干群矛盾引发的网络舆情,李仁强临危不惧,迎难而上。他前往医院安抚受伤群众及其亲属情绪,清醒认识到视频扩大传播范围,会造成严重后果。在医院做了6个多小时劝导工作后,发帖人答应删除,但要求他录视频“担保”。那一刻,他没有矛盾焦点会转移到自己身上的想法。
事态稳定后,李仁强放弃春节假期,大年初二到群众家化解矛盾纠纷,着手分析涉及的3户4名群众应得的赔偿。起初,个别群众漫天要价,要求政府赔偿200万元。李仁强以案释法,经过20多天的努力和10多次的上门劝导,让每位群众得到合理赔偿。
情法并重开良方
“群众之事无小事,很多‘小事’引发大矛盾。调解农村矛盾纠纷,必须普法在先,但又不能只说法,不讲情。”与群众“摆龙门阵”是李仁强爱做的事,他经常在与群众闲摆时普及法律、法规。
调解中,要做到情法并重。有这样一件事:老人杨某某和林某某本是兄妹,两人都80多岁。1999年,父母相继去世后,两人对继承父母遗产、房屋宅基地,一直存在矛盾。2019年5月初,林某某把杨某某作为“黑恶势力”进行举报。第一次上门调查时,林某某子女说:“我们这个纠纷,法院判了我们都不服,你调解不了。”
李仁强没有退缩,首先开展走访调查,耐心听取双方和群众讲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准矛盾纠纷症结,对症下药。组织双方调解,耐心讲解宅基地继承相关法律,到现场确认地界,让双方清晰法律权益,并劝解双方珍惜兄妹情,不要把纠纷留给下一代。
耐心调解11个小时后,两位老人心里的疙瘩解开,林某某获得宅基地,杨某某得到6万元补偿。林某某感慨说:“我们的纠纷30多年了,始终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今天终于解决了,你这个年轻所长有点本事。”得到群众认可,是对李仁强的最大肯定。
人民调解员李仁强表示,将一如既往在平凡岗位上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做群众信得过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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