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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意见
为推进“富矿精开”战略实施 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报讯(通讯员 沈重阳 罗二)贵州是矿产资源大省,富集矿产资源是突出优势。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推进我省“富矿精开”战略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落实贵州省委“富矿精开”工作部署,切实为发挥贵州省资源禀赋优势,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在依法惩治涉矿领域犯罪方面,要紧盯盗采、运输、销赃等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盗采矿产资源案件,依法严惩“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在妥善审理涉矿行政案件方面,妥善审理矿产权配置及清理、生态环境执法等领域行政案件,妥当处理矿产资源行业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规划、建设生产引发的行政争议,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在优质、高效化解涉矿民商事纠纷方面,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对陷入困境但仍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涉矿产资源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在完善涉矿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要依法妥善审理涉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专利使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等领域纠纷,支持和保护专利技术创新,鼓励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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