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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 陈玉林)省政府近日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控制工业排放和城市扬尘污染为重点,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98%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17万吨和0.45万吨。
  《方案》共29条,包括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速能源行业清洁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推动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治理、推进重点污染物协同减排、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等重点工作。
  《方案》明确,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以60万千瓦级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方案》明确,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前提下,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关停规模小、煤耗高、服役时间长、排放强度大煤电机组,推动支撑性煤电项目等容量替代建设。到2025年,新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
  《方案》还要求,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厂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桥电使用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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