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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初烤烟叶案
  本报讯(通讯员 王瑜 记者 廖尚海)近日,榕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初烤烟叶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缴获涉案车辆一辆、初烤烟叶2118.4公斤,涉案金额12万余元。
  7月中旬,榕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非法运输烟叶线索。该局立即组织警力与榕江县烟草局执法人员共同对线索分析、研判,后在贵州省厦蓉高速公路查获装有大量初烤烟叶货车。经查,货车驾驶员李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初烤烟叶。经称量,该货车装有初烤烟叶2118.4公斤,价值1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烟叶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物品,个人不得擅自收购、运输、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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