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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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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高质量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记者 李雅
民有所忧,检有所应;民之所盼,检之所行。
贵州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检察为民根本宗旨,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以“我管”促“都管”,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关乎民生的公益诉讼案件,因时因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倾力呵护青山绿水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
“你看这嫩绿的油菜长得多好,山林一派生机勃勃的样子。”凯里市某镇群众的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
凯里市某镇一处林地因非法开采铝土矿,山体遭受严重破坏。经过生态修复,破坏的山体得到有效恢复,山林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这都要得益于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破坏的山体得到“愈合”,补植复绿效果好,使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今年4月,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属地村干部等人员,对该起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他们对眼前的生态修复景象由衷称赞。经现场查看、无人机航拍、整改前后照片对比和听取周边群众意见等,确认涉案矿场治理取得了实质性效果。
今年6月,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凤冈县龙潭河干流凤岭街道任石路与326国道交汇处河道岸线范围内存在大量渣土碎石,多年来未得到有效处置,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采取行动,积极开展调查,确定乱倒垃圾的责任主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经立案调查,该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强化河湖自然岸线保护,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截至目前,该河道区域内的建筑垃圾已清除完毕,并对该河段进行补植复绿等。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贵州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同时坚持一体履职、融合履职、能动履职,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加大检察履职力度,切实守住群众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检察公益诉讼重要的法定工作领域之一。
“我们通过各种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回头看”时,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这样对检察官说道。
检察官为何要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回头看”?
原来,今年3月,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未得到有效保障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既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又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立即向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求相关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完成“回头看”后表示,辖区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均按要求落实整改,农产品销售较为规范,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钟之声”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针对市场销售的预制食品、保健品、药品、精麻药品等开展系列工作,打出食品药品安全的“检察组合拳”,切实维护消费者“舌尖上”“处方上”的安全。针对发现的问题,“钟之声”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一方面现场向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及时将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置。
贵州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全面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聚焦群众关心关注问题,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之弦、筑牢权益保障之盾,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助力“无障”生活
“现在坐高铁很方便,无障碍出行的环境,对我们残疾人很友好。”日前,一名肢体残障人士在毕节站乘坐高铁时感慨道。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毕节市高铁枢纽中心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存在长期被占用,大部分无障碍电梯未正常运行,电梯口边缘离路面无斜面坡度,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等问题,影响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安全。
核实情况后,该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向毕节市高铁枢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送达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公司依法履行职责。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随后积极整改,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为进一步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贵州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全省高铁站、车站、各类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和网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展开全面排查并整改,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贵州省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力量,营造“有爱无碍”的社会氛围。
“改造后的母婴室为广大宝妈提供了私密、便捷的哺乳喂养空间。”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一位宝妈在车站改造后的母婴室前发出感慨。
今年6月,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条线索,称该县县城崔家村车站和二桥车站母婴室形同虚设,无法满足宝妈们的合理需求。经调查发现,这两个母婴室基本设施配备不符合标准,妇女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该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立整立改,对车站的两个母婴室进行改造,全面提升公共空间内无障碍设施品质。
贵州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的法律监督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注入更多的“检察温情”,切实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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