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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棵树木阻亲情 民警现场解纠纷
  ■ 记者 张斌 通讯员 何可腾
  “你家的树枝不光影响了我家的光线,还伸到我家的屋檐下,快要把我家的瓦顶下来,威胁到我的居住安全了。”
  “你要修剪树枝,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一点也不尊重我。”
  “我修剪树枝前,已经叫你自己去修剪了,你不动手,那我就自己动手把它剪了。”
  “我不管,你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砍了我家树枝,就是不行。”
  …………
  近日,雷山县公安局方祥派出所副所长李强,接到雷山县方祥乡雀鸟村村干部打来的电话,说村里的吴某某和李某某两家争吵得不可开交,请他及时到村里帮助化解两家人的矛盾纠纷。接电话后,李强立即带领辅警迅速来到现场。
  纠纷现场,吴某某和李某某还在激烈争吵。李强了解到,吴某某和李某某两家是相邻,并且李某某又是吴某某的堂叔母。20多年前,李某某的丈夫在吴某某家房屋前的一块集体土地上,先后种植了一棵桃树和一棵黄柏树。
  李某某的丈夫和吴某某的老父亲也在几年前去世了,时间一天天过去,两棵树越长越大,树枝延伸到了吴某某家的房檐下,吴某某在砍树枝前,先告知并请李某某自己去砍,但李某某没理会。吴某某砍掉树枝后,二人便发生了激烈争吵。
  “李奶奶,这两棵树是什么时候种的?”
  “吴叔叔,既然这块空地属于集体,你独自占用堆放木皮不合理呀!”
  僻巷邻家少,茅檐喜并居。考虑到两人既是邻居,又是房族亲戚,为了不激化两家的矛盾,民警通过相似案例,对当事双方进行了现场释法说理。
  “李奶奶,吴叔叔,不能让这两棵树,阻断了你们之间的亲情,也不能让这两棵树,阻隔了你们两家的邻里情啊。”民警和村干部苦口婆心的向李某某和吴某某劝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3个半小时的普法和亲情感化,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和解。
  “经过你们的普法,现在我知道我的错误了,我同意吴某某把剩余威胁到他家房子的树枝也砍掉。”李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叔妈,谢谢您,我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对不起。今后我们还是和原来像一家人一样啊。”吴某某同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李某某赔礼道歉。
  在民警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吴某某将剩下威胁到他家房屋安全的树枝砍掉,大家一起说说笑笑,同时吴某某将挡住李某某晒稻谷的空地上的木皮搬走。一起因两棵树引发的矛盾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雷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因邻里关系而引发的口角纠纷时有发生,一旦处理不当,极容易引发打架斗殴等“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对于此类矛盾纠纷,雷山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八大警务”实施,切实发挥派出所主防职责,精准科学并合乎人情地将当事双方的矛盾进行有效化解,及时定分止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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