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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法院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周娴 记者 郑滔)日前,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落别人民法庭上门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并当场履行完毕。
  今年5月26日,原告韦某某(6岁)在落别乡长湾村自家门口玩耍时,被被告伍某某饲养的小狗咬伤,因此产生了700余元的治疗费用。经派出所、村委会多次协商,双方均无法达成协议,一气之下,原告诉至法庭,要求被告伍某某赔偿各项损失9500余元。
  收到案件材料后,法官当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考虑到派出所、村委会多次协商均无果,遂决定上门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该案的成功调处,正是落别人民法庭一体化推进诉源、执源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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