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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法院贵安新区巡回审判点:
司法有温度 服务“零距离”
  ■记者 文丹
  盛夏时节,充满活力的贵安新区,正全速前进。作为第八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始终把服务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加快理顺新区管理体制,优化服务企业机制,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这里成为企业创业投资的优选之地。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司法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部分。清镇市人民法院贵安新区巡回审判点(以下简称:贵安巡回审判点)自2020年11月成立以来,紧贴新区发展实际,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不断推动调解息讼专业化、调解思维全程化、效能呈现多维化,为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如我在诉”理念促“事心双解”
  “诉前我们同被告联系过,被告说公司已经停产,本以为这个案子只能等进入执行程序,谁知二十多天就处理好了,感谢法官。”在贵安巡回审判点民商事特邀调解中心,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圆满解决,原告代理人感激地说道。
  贵安巡回审判点特邀调解中心现有12名特邀调解员,由律师、退休法官、司法局退休工作人员等法律工作者组成,他们利用自主时间和工余时段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中心的职能就是诉前调解。”清镇市人民法院贵安新区巡回审判点负责人张聪介绍,目前贵安巡回审判点有6名员额法官,17名工作人员,成立特邀调解中心源于破解贵安新区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以去年为例,贵安新区案件占到清镇市人民法院收案总数的26%,占比达到近三成。
  如何进行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陈礼学告诉记者,一些事实清楚、是非明晰、标的较小的纠纷,都会被建议走诉前调解方式。诉前有一个月时间对案件中的争议事实和原告诉请意见等内容进行调解,调解无果的案子,除非双方当事人愿意延期,否则全部会重走立案程序,进入诉讼环节。
  “进入诉讼环节后,调解也并未暂停,而是贯穿全过程。”陈礼学介绍,如在诉讼中,主办法官在办案中会将适合调解的案件移交调解员,帮助当事人尽快解决问题的同时节省司法资源,同样在案件宣判后,也有诉后调解,特邀调解员主动介入就判后的事实和金额,小部分产生争议的内容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截至目前,贵安巡回审判点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自调解工作开展以来,贵安新区收案数的30%都进入了诉前调解环节,其中成功调解结案960余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1%以上。
  诉调对接助企业纠纷化解
  7月2日,在贵安新区巡回审判点,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文艺正在整理近期成功调解的涉企案例。“我们是全省首家市场化调解‘试点’,诉前调解合作开展以来,大量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得到快速处理。”文艺告诉记者。
  “贵安新区营商环境案件数量较大、涉及企业纠纷多发。”张聪介绍,为提高涉企业案件调解的专业性,2023年6月,贵安巡回审判点成功引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进驻,对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进行有偿调解。
  市场化诉前调解让化解纠纷的社会成本和企业成本最小化,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心,减少了民营企业的讼累,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了法院负担;同时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及时化解纠纷,防止矛盾纠纷转化升级,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隔阂;还营造了行业良好氛围,市场化诉前调解充分利用行业内规则调停纠纷,为民营企业创造了“以和为贵、和气生财”的良好发展环境。
  以今年4月调解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调解中调解员了解到两个被告均是优质企业,运行良好,且案件纠纷清晰,法律关系明确,考虑双方诉讼时间和成本,依据依法、自愿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之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上调解,成功帮助企业解决纠纷。
  “诉调合作开展以来,大量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得到快速处理,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间,提升了贵安新区涉诉中小企业的司法体验,也让双方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张聪说。
  截至目前,该调解中心已调解涉企案件813件,调解成功205件。
  于细微之处彰显司法温情
  “匡正是非明辨法理。”日前,罗先生将锦旗赠予贵安新区巡回审判点高峰法官工作站,感谢该工作站特邀调解员郑鹏,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帮他追索了劳务报酬。
  贵安新区巡回审判点高峰法官工作站于2023年3月挂牌成立,工作站设于原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郑鹏系该法庭的退休法官,如今,担任法官工作站的特邀调解员。
  “高峰镇距离贵安巡回审判点有近40公里单程距离,群众面临距离远的难题,为便于群众诉讼,设立高峰法官工作站。”郑鹏介绍,目前,高峰法官工作站主要承接群众法律事务的接待咨询,以及接收诉讼材料,并执行每周三审判点法官和书记员的办案团队接待制度,进一步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从退休法官到特邀调解员,郑鹏告诉记者,这两个工作都让他很有成就感,从高峰法官工作站成立至今,他已成功调解200余件案件,“调解率高除了要有过硬的法律知识,还需要用对方法和思路,才能真正帮群众化干戈为玉帛。”
  以罗先生追索劳务报酬案为例,因案件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郑鹏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他耐心帮助双方清算账目,谈妥还款事宜,最后依法为当事人免除了受理费。
  “实际工作中,群众需解决的矛盾纠纷面临积怨深、标的小等症结,这需要我们基层法律工作者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郑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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