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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检察制发检察建议助力农资打假
  本报讯(记者 张光平)“一瓶假农药引发大动作,我们检察机关把脉出招,制发检察建议,七个部门联动护航农业生产。”7月11日,记者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访时,该院一部检察官讲述了该院在办理一起销售伪劣农药案件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当地七个部门联动护航农业生产的经过。
  2023年6月,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乡镇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农资店铺售卖的“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有问题,随即随机抽取货架上几瓶在售农药送检,经贵州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为不合格。随着公安机关介入,长期在紫云境内流动销售农药的河南省籍李刚(化名)浮出水面。后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真研判案情,对李刚作出起诉决定。2023年10月12日,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李刚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从李刚处购买假农药的农资销售点多达十几件,农资店卖假农药究竟是偶发行为还是普遍问题?”检察官在审理该案时,实地走访多家农资店铺,询问销售者是否知道如何辨别真假农药、如何确定购买渠道安全可靠、是否知道销售伪劣农药的法律后果等等,发现当地农资销售行业普遍存在监管不严、销售者真假不辨等问题。
  随即,检察官向主管单位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其对农资经营商是否具有培训义务、日常如何开展监管工作等等后,针对暴露出来的行业问题,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扩大抽查范围,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农资辨假识假、正确使用知识培训。
  “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行整改。农资质量关乎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虽然结束了,但是优化改进的步伐不能停下。”检察官介绍,为响应国家农业农村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供销社、工信局七部门联动,共商共议、形成合意,坚决查处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农资抽检工作力度,确保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发现问题线索快报快查,对农资售假者进行合围打击,形成各司其职、分兵把守、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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