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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修建起纠纷 法官勘查解难题
  本报讯(记者 付先锐)“法官,他们一直拖欠我的工钱不给。”“我不是不给啊,法官你来看嘛,他给我修的房子是歪的……”近日,开阳县人民法院在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行现场勘查时,被告杨某、李某争辩说。
  据了解,沈某和李某、杨某系亲戚关系。2021年2月17日,沈某与李某协商房屋修建事宜并签订了《住房修建合同》。同日,杨某、李某向沈某出具房屋“设计图”,并要求其按照“设计图”施工修建。
  房子修建完工后,沈某向杨某、李某索要工程尾款,然而杨某、李某坚决不给。原来,合同签订后,由于前期打地基的问题,按照设计图纸修建的地基面积不够,杨某、李某又与沈某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原定建二层改为建三层,补充协议签订后沈某按照约定开始修建房屋。后经三方进行结算,被告杨某、李某尚欠原告沈某42000元房屋修建款未给付。
  2月21日,沈某向开阳县楠木渡法庭起诉被告李某、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两被告支付剩余建房尾款42000元。
  庭审中,被告杨某、李某辩称沈某修建的房屋存在多处漏水且房屋两边不对称,沈某一直未将相关问题解决,故而一直未给付该笔尾款。
  承办法官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案涉房屋楼顶确实存在多处漏水、两边不对称的问题。随即,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就地进行调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在法官的劝说下达成了一致意见,沈某向法院提起了撤诉申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沈某对该房屋进行适当修缮,杨某、李某支付沈某的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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