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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棵果树引发两家怨 诉前调解结出“和睦果”
  本报讯(记者 贾华)“法官,我有这个协议,可不可以起诉他?”近日,息烽县九庄镇某村发生了一起因牛管理不当导致的果树损害纠纷,梅某某向息烽县人民法院九庄人民法庭咨询起诉事宜。
  原来,5月底,九庄镇某村村民李某某在放牛时,因管理不当致使牛跑到同村村民梅某某果园里,导致两棵李子树受损。事发当天,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闹到村委会。梅某某要求李某某赔偿2000元,李某某想着马上“息事宁人”,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李某某签署了赔偿协议,承诺于5月27日赔偿梅某某2000元。然而,到了约定时间,李某某却未履行承诺。
  李某某未履行承诺,梅某某十分气愤,拿着协议书来到九庄人民法庭咨询是否可以起诉。
  法庭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电话询问李某某关于此协议书的情况。李某某表示:“协议是一时冲动才签的,他家的李子树根本不值那么多钱,所以才一直拖着没给赔偿。”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切实化解纠纷,法官当即与双方当事人约好时间,前往事发现场一探究竟。
  法官到达现场后,发现受损的两棵李子树虽然部分树枝被折断,但树干粗壮,生长状态良好,并未达到无法挽救的程度。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法官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双方的利益,同时维护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
  于是,法官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他首先指出李某某作为牛群的主人,对果树受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给予梅某某一定的赔偿。同时,他也考虑到李子树的实际损害情况并不严重,建议双方以和为贵,避免因小事而伤了和气。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开始理性地思考问题。最终,梅某某表示他并非真的想要多少钱,而是希望李某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更加注意管理好自己的牛群。而李某某也向梅某某诚恳地道了歉,并承诺以后会更加小心谨慎。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因牛损果树而起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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