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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法院石场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
  本报讯(记者 贾华)近日,金沙县人民法院石场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一起可能矛盾激化的案件,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2021年4月,郑某在金沙承包工程时,租用原告左某房屋,约定每年租金30000元。郑某支付了两年房租后,与数名工友共同在此居住。2023年5月,房租到期,工程也接近尾声,于是双方便商定租金按月收取并在搬离时一并支付。
  2023年8月,郑某因新工程前往重庆,未结清房租和水电费用。双方沟通时,左某要求郑某支付剩余房租、水电费、家具折旧费、修缮费及设施管理费,直至搬离时止,但郑某仅认同支付房租及水电费,左某诉至金沙县人民法院。
  法庭受理后,法官迅速走访案涉房屋详细了解情况,明确各项费用及需处理事宜,通过电话及微信多次联系郑某,确认房屋维修和物品处理等20余项内容。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郑某于2024年6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左某各项费用共计10000元,逾期加倍至20000元。目前,郑某已前往左某房屋搬离物品并支付费用,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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