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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拒养患病子女 法院:驳回离婚申请!
本报讯(通讯员 刘椿林 记者 杨杰)近日,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案件中夫妻双方均不愿抚养他们患有自闭症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争夺抚养权在离婚纠纷中最为常见,有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让孩子能和自己继续生活,不遗余力向法庭展示更多有利于孩子生活的证据。但在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因孩子身体有缺陷,当事人双方千方百计地向法院证明自己的“身不由己”,相互推诿,均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二次闹上法庭。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潘先生是一对90后夫妻,两人外出务工时相识并结婚,育有两个子女,其中次子被确诊为自闭症。尽管双方曾共同努力为孩子治疗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近年来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破裂。王女士于2023年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又于2024年4月再次提起诉讼,并提出由被告抚养次子。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均不愿承担抚养自闭症孩子的责任。王女士表示自己无车无房,难以独自抚养生病的孩子;而潘先生则称自己需要外出打工挣钱,无法兼顾孩子的日常照顾。双方均向法庭证明自己的“身不由己”,相互推诿,拒绝抚养孩子。
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均以自身困难为由拒绝抚养孩子。法院认为,双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家庭道德规范,违背了公序良俗,也直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女士的离婚诉请,并依法向双方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强调父母应正确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此外,为确保自闭症儿童得到妥善照顾,法院还联合妇联、村委会等部门建立了“家庭教育跟踪档案”,定期敦促其父母严格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与特殊情感需求。
法官提醒:法律虽然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并且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利,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绝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管父母是否离婚,父母均应正确履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照顾、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如夫妻双方均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未能妥善处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仍应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可以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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