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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救了我,给我第二次生命”
  ■ 通讯员 刘光荣 记者 廖尚海
  “他们救了我,给我第二次生命,感谢他们。”近日,锦屏县新化乡新化村的刘顺康专程来到隆里乡派出所和专职消防队,将一面绣有“抢险救灾践使命,人民至上显担当”字样的锦旗,送给了危急时刻救他的人。
  6月11日晚,锦屏县遭遇连续强降雨,导致部分乡镇出现山体滑坡、树木倒伏等自然灾害。当晚11时左右,隆里乡派出所、隆里乡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求助电话称,锦屏县隆里乡春蕾林场公路低洼路段被淹,有车辆和人员被困。隆里乡派出所和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力量前往救援。
  在救援过程中,民警和消防队员成功拖救了2辆涉水车辆和2名被困司机,并得知还有一人失联。据被救驾驶员称,失联的人叫刘顺康,是一位汽车修理师傅。当晚,该驾驶员开车到春蕾林场森林公园门路段涉水熄火后就向刘顺康打电话求助,刘顺康接到电话后遂驾车前往。但在等待了许久并未见到刘顺康后,驾驶员选择报警求助。
  民警和救援人员再三向该驾驶员核实后得知,事发时刘顺康确实已驱车抵达附近,极有可能因降雨太大而突然失联。
  了解清楚情况后,民警和救援人员立即在附近展开搜索。经过紧张搜寻,他们在下游数十米的涵洞前发现了被洪水困住的刘顺康。此时,刘顺康仅靠抓住一根光缆勉强保持头部露出水面,情况十分危急。
  面对汹涌的洪水,民警和消防队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展开救援行动。他们利用救援绳试图将刘顺康拉回岸边,但第一次尝试因指示牌承受不住重量而失败。在关键时刻,辅警杨平平不顾个人安危,毅然跳入水中,成功抱住了即将被洪水冲走的刘顺康,并将其安全救回岸边。
  经过紧急救治,刘顺康成功脱险并康复出院。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他特意制作了锦旗并亲自送到救援人员手中。
  此次救援行动充分展现了隆里乡派出所民警和消防队员在危难时刻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用血肉之躯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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