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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法院聚力打造“元纽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
法治护成长 “未”爱再出发
  ■ 通讯员 蒙丽华 记者 罗翔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关爱,让他们从小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义重大。
  近年来,黔南州两级法院聚力打造“元纽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奋战在少年审判一线的法官们,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协同发力,聚力构筑青少年保护的“铜墙铁壁”。
  化身孩子学法崇德筑梦人
  李另飞,贵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任贵定县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他始终把法治教育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坚持每年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治服务,带动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师生认真学法、自觉守法。
  一直以来,李另飞始终坚定信念、扎根基层,扛起守护校园安全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满腔热情投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法治副校长,从法庭到讲台,通过法治教育课程宣讲《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将相关法律知识融入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中,用同学们听得懂的语言传递法治精神,用实际行动给青少年树立了良好法治理念,让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在贵定县第二中学师生周围蔚然成风。
  面对网络诈骗花样层出不穷的现状,李另飞高度关注青少年守法意识不足,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未成年人被网络诈骗等方面的问题。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征,李另飞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精心制作课件入校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注重防范网络诈骗风险,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受到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点赞认可。
  在未成年法治教育上,李另飞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从纸面到地面,邀请学校师生到法院零距离“触摸”司法。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带领来访师生先后参观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刑事审判庭等场所,详细介绍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的各项设施配置功能。参观人员通过自助设备旁听庭审,直观了解“法官、原告、被告、代理人”等不同诉讼角色。部分学生代表在刑事审判庭敲响法槌,模拟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的庭审,沉浸式感受司法威严。通过观看以真实案例为原型的普法微电影,以案释法,让同学们在镜头下体会法院干警、案件当事人的“真实”经历,提高守法意识,强化理想信念。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法院工作者的队伍中,还有很多像李另飞一样发光发热的人,他们时刻以不同角色传递着法院人的情怀与温度,传播法治教育“好声音”,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做孩子们学法崇德的“筑梦人”。
  情法交融照亮孩子前行路
  “谢谢法官嬢嬢,我晓得我和父亲之间有代沟,经过你的疏导,我知道他们两个虽然离婚了,但是他还是我的爸爸,他在外面拼命打工,也是为了我们几姊妹好,我会更多地去理解我爸爸,不再任性!”小吴经过刘晓勤法官疏导后,终于消除了对自己和父亲之间的误会。
  在一起离婚纠纷判后回访过程中,承办法官刘晓勤发现吴某某、雷某某二人离婚后,雷某某与吴某某同小吴姐弟三人之间出现了情感沟通不畅、父亲和子女关系进一步恶化的问题。为妥善处理该家庭矛盾,刘晓勤法官在福泉市人民法院陆坪人民法庭为他们召开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
  针对老吴和女儿互不理解的情况,刘晓勤法官为老吴分析了叛逆期青少年的一些语言和行为以及其中的原因,也向小吴讲解了这些年他父亲在外务工不容易,通过耐心细致的开导,最终老吴父女关系得以缓和,双方互相理解。
  “法官,我已经快2个月没见到我的孩子了!我要我的孩子回来!”母亲潘某激动的声音在长顺县人民法院广顺人民法庭的立案接待中心回荡。
  2013年潘某与雷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女小琳由孩子父亲雷某抚养,后父亲雷某以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为由,不让潘某探望孩子,由此潘某诉至法庭,希望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庭审结束后,法官熊玲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做了大量工作,先与小琳进行沟通,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其次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后,依法作出判决:女儿小琳由原告潘某抚养,被告雷某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近年来,熊玲法官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讲座、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开展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做实、做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
  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
  “法官你好,可以给我们学校讲一堂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课吗?”接到“点单”信息后,惠水县人民法院宣讲团及时与各学校沟通联系,精准对接普法需求,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不同学校、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订单式”普法。
  宣讲团结合青少年身边真实案例、审判实践,以互动问答、法条解析、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双语普法”“法治大课间”“应急处突技巧”等普法内容,将“我讲你听”升级为“你点我讲”,切实满足青少年多元化学习需求,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近年来,惠水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立足“惠法亮青春”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不断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载体,组建“专业化”青年干警宣讲团,采用“订单式”“沉浸式”“精准化”普法模式开展普法宣讲,让青少年尊崇法律、信仰法治。
  “面向学生上好法治课堂,全面感知法治力量。”不久前,为了让学生们近距离感知法治力量,龙里县人民法院结合“公众开放日”计划,邀请中小学生们走进法院,以“模拟法庭”“旁听庭审”“聆听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全方位、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进一步感受法律威严、感知法治力量。
  同时,该院针对法治校园建设,建立一支以院长为队长的“法治副校长”队伍,每年统筹做好“法治进校园”工作计划,结合“开学季”“宪法宣传周”等积极推动法治宣教进校园活动,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法治宣讲。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校园贷、套路贷等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不断增强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激发教师队伍的学法、用法热情,全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防线。
  龙里县人民法院还立足探索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通过新媒体打造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品牌。该院与龙里县第三小学共同创建“红领巾·法律之声”校园广播站,选拔小小普法宣传员参与学校普法宣讲及广播宣传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打造《法律知识小课堂·小小普法宣传员讲法律》栏目,邀请小小普法宣传员参与拍摄,以青少年视野切入法律知识点,进一步强化“小手拉大手”普法宣传效果最优化;创建“红领巾校外教育实践基地”,以“少年模拟法庭”为切入口,让青少年走进法院“沉浸式”学法;结合青少年成长量体裁衣编写普法山歌、普法顺口溜,让全体参与、口口相传成为普法宣传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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