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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偷越国(边)境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贾华)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某、杜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
  2023年3月初,被告人杜某某在上线联系下邀约杨某以骗取偷渡费用为目的偷越国境,后二人在上线的安排下偷渡到缅甸,在“某电诈园区”诈骗窝点通过拨打诈骗电话冒充支付宝客服等方式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同年3月中旬,杜某某拉拢、引诱并帮助被告人李某某以实施电信诈骗活动为目的偷渡到缅甸,李某某偷渡成功后与杜某某、杨某在上述窝点用上述方式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杜某某、李某某在境外诈骗窝点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时间均在30日以上。
  李某某、杜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法院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认罪认罚等情节,分别判处李、杜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和一年三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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