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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从事电信诈骗 3人获刑
  本报讯(记者 贾华)近日,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一起案件,被告人朱某、雷某、蒋某3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人朱某四次往返于中国和缅甸时,在境外人员“阿强”“张杰”等人的指挥下,组织被告人雷某、蒋某、张某(另案)、杨某(另案)等人从云南省边境通过乘车、坐皮划艇过河等方式,偷渡至缅甸勐波、勐拉等地后,进入诈骗公司从事针对中国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此后,蒋某于2019年5月从云南省边境偷渡回国;雷某于2019年6月从云南省边境偷渡回国;朱某在缅甸诈骗公司从事诈骗超过30天,于2023年12月从云南省临沧市清水河口岸回国。
  因朱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考虑3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均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案情依法判处朱某等3人6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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