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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秉公办案 群众送锦旗致谢
本报讯(记者 贾华)“梁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们做的工作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近日,当事人肖某某带着一面写着“匡扶正义、明镜高悬”的锦旗,来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将锦旗送到该院民二庭法官梁蔚的手里,感谢她秉公办案、为民解忧。
据了解,在原告韩某某诉被告肖某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韩某某认为肖某某应退还其租车押金。因肖某某未退还,韩某某将肖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梁蔚经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承包(租)车合同》《补充协议》中多处载明韩某某如不按时交纳承包费,肖某某有权收回车辆及相关手续,且不退还押金。合同签订后,肖某某已按合同约定将车辆交付给韩某某并购买了案涉车辆的相关保险,韩某某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但韩某某自认2022年4月后至今未向肖某某支付承包费,该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该案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依法驳回了韩某某的诉讼请求。韩某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对原审判决予以维持。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法官细致认真地从细节切入,不仅还原了案件真实,还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觉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实现矛盾纠纷的高效、实质性化解。法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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