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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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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远航 王洋
珍奇的飞禽、高大的树木、成群的鱼儿……在贵州遵义,山林茂盛,虫鸣鸟叫,碧水清泉,这些都离不开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记者近日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市两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深入推进野生动物法治保护工作。
汇川区山林广阔,野生动物种类丰富,但由于非法盗猎猖獗,野生动物资源曾一度陷入危机。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从猎捕、养殖、收购、运输、出售等多个环节入手,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
既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又要在全社会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优良风尚,这是遵义市检察机关希望达成的治理成效。
余庆县的顾某某与陈某某、杨某某3人使用捕鸟笼通过电子诱捕的方式非法捕猎野生褐鸦雀7只。余庆县人民检察院认为3人使用禁猎工具以诱捕方式非法捕猎野生鸟违反了法律规定,但由于3人犯罪情节轻微、有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写明了不起诉理由、移送行政机关处理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以及检察意见回复期限等内容,并同步移送了认定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跟踪处罚进度。
1月3日,行政机关依法采纳了《检察意见书》的全部内容,依法作出没收捕猎工具、分别给予3人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3人表示将积极配合行政机关依法缴纳罚款,承诺今后不再出现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青山绿水、美丽环境,让野生动物继续繁衍、安全生存,这样和谐的关系,离不开严格监管,离不开各部门的共同治理。
3月15日,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六地检察机关在赤水河畔签订《关于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意见(试行)》,六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扬相互配合、积极协作的精神,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业务交流等协作机制,共同加强对赤水河流域野生动物、森林资源、水土环境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方面的司法保护,凝聚跨区域协作合力,助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遵义市两级检察院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双驱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凝聚多方合力,堵住监管漏洞,织密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日前,湄潭县人民法院、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令》,并在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进行竖牌公告,织严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网。
“遵义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新局面,共筑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屏障,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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