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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
“检察蓝”默默守护“少年的你”
  ■ 通讯员 杨春
  2024年2月21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刘帝华驱车赶至大方县羊场镇安置点,仔细询问杨某琴目前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和她的孩子聊天,最大限度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然后进行心理安抚。
  “案子虽然告一段落,但关爱不能停止。”刘帝华说:“检察机关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一个孩子的人生。”
  原来,黔西市红林乡群众杨某琴与杨某兵结为夫妻后,育有子女。但杨某兵长期酗酒不务正业,对家庭不仅不管不顾,还多次实施家暴。由于生活艰难,杨某琴被迫离家外出务工,每月寄钱回家给杨某兵,让其照顾子女生活,但杨某兵依然我行我素,其子女依旧处于挨饿挨打的处境,身心严重受损。2022年11月23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向黔西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2月13日,黔西市人民法院判处杨某兵有期徒刑三年。
  案子办结了,但关爱得继续。批准逮捕杨某兵后,办案检察官积极联系杨某兵妻子杨某琴返回家中照看4名子女,并联合该院控申部门深入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走访调查,确有实际生活困难,为该家庭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22年11月,为4名涉案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系着司法关爱,一头系着群众疾苦。”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陈林说:“但为了解决涉案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生存、教育等问题,还得有一套完善的救助机制。”给予一时救急并不是一救了之。办案检察官充分考虑到杨某琴返家后无收入来源,无法承担4个子女的抚养责任,立即联系到杨某琴所居住的红林乡政府及村委会,为杨某琴及4个子女申请民政救助,即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启动临时救助为杨某琴及4个子女补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基本生活困难。
  生存的基本保障有了,但关爱还得继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在该起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身体心理上都遭受了严重伤害,让本就经济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于是,通过黔西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联合心理老师、专业社工及志愿者,对该案被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
  “我们针对其状况提出有利于心理康复的专业建议,将持续为被害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孩子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贵阳聚爱公益的心理老师杨茜说:“我们以童话故事、趣味游戏等多种形式缓解其心理压力,安抚其受伤心灵。”
  通过积极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重新点亮人生的灯塔,以积极的心态对待自己和社会,从逆境中奋起,重拾生活信心。
  心理逐步康复了,但关爱还得继续。办案检察官在与心理咨询师定期向被害人开展心理咨询,并在对被害人在校表现、学习情况、思想动态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回访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帮助协调解决好救助后的新问题。考虑到给孩子更换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可以更好抚平4名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同时,结合被害人及其家庭诉求,办案检察官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转学安置问题。其中为杨某琴孩子转学到临县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其孩子在幼儿园保育费由红林乡政府启动民政救助金承担。
  “我们一家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的关爱。”杨某琴对从黔西赶到大方来看望孩子的检察干警刘帝华说:“你们长期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心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照顾,真的很感谢。”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以撑起司法“暖心翼”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并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心理救助+民政救助+教育救助”多元化救助工作格局,推动解决案件背后未成年人的成长、生活、家庭教育等问题,为被害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和社会保障,传递了检察温度和社会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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