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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培训
本报讯(记者 姚强 通讯员 陈强)为了提升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的能力,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日前,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司法所邀请深溪人民法庭法官胡大钊为该办事处9个村居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开展人民调解实务培训。
培训会上,胡大钊针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等,并结合日常办案中的典型案例,用《民法典》等常用法律法规相关法条,重点剖析了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与群众密切相关且常见问题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增强人民调解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红花岗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他们“普法用法宣传员”“社情民意观察员”“法律维权指导员”作用,持续加大对各镇街、村居调委会的工作指导,深度融入诉源治理。
2024年以来,红花岗区共培训人民调解员320人次、“法律明白人”410人次,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157件,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7件。大量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于初萌,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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