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
扎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
  本报讯(记者 任莉)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研究处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综合意见〉的函》(黔人常办函〔2023〕34号)要求,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取得良好成效。
  关于“加强宣传教育促认知进一步提升”的意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抓好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通过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等,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持续加强理论研究和阐释;通过将《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纳入《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讲工作、深入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建设等措施,推进民族领域政策法规修订和宣讲工作。
  关于“加强统筹协调促合力进一步强化”的意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协调解决民族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如今,省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形成了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加大对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下,刺绣、蜡染、银饰、特色手工艺、特色农产品等一批“贵系列”品牌精品,正成为助推培育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
  关于“加强载体建设促质效进一步提高”的意见,一方面,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常态化推进“七进”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等创建新模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深度融合。2023年,我省10个地方和单位成功创建(复创)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现了9个市(州)全覆盖目标;共命名120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另一方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8”示范试点及廊带建设。在全国率先探索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六个典范”,选取遵义市、观山湖区、水城区等作为“1+8”示范试点,形成了一批有形有感有效的工作抓手和典型经验。同时,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廊带建设,在关联区域内开展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互嵌式社区、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典型创建。
  此外,通过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落实“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通过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建设工程,在城乡建设、重大活动中融入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民族团结食堂,目前全省已建成民族团结食堂151个。成功举办全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主题文化活动—贵州篇”系列活动,争取国家民委在我省举办2024年民族团结“村BA”篮球邀请赛和“民体杯”全国龙舟、独竹漂比赛等活动。
  关于“加强要素保障促基础进一步巩固”的意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强资金要素、人才要素保障、土地要求要素保障等方面发力,有力地支持了示范试点、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推动了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选拔力度,全力保障了民族地区合理用地需求。
   延伸阅读:
  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
  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