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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法院:
严把“三关”让电子卷宗归档提速升级
  ■通讯员 李子杰
  2023年以来,天柱县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单套制”电子卷宗归档改革工作要求,严把源头关、流程关、归档关,全力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为卷宗“瘦身”,提高“单套制”电子卷宗归档新质生产力,切实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严把源头关 实现高质量收卷
  设立“收转发”中心,完善“单套制”电子卷宗流转模式。天柱县人民法院设立“收转发”办公室,由3名干警专门负责立案时及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材料的扫描工作,专人负责,分工明确,保证扫描材料清晰、完整、准确,确保电子卷宗扫描质量。
  抓好办案人员信息化办案系统运用技能培训。组织办案人员参加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操作培训,不定期发布“单套制”电子卷宗归档操作流程及工作提示,明确电子档案材料扫描规范和归档要求。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培训3次120人次。
  积极引导当事人及代理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贵州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并由专人负责审核网上电子诉讼材料质量,同时将网上提交的材料自动导入对应案件的电子卷宗。2023年以来,天柱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3813次。
  严把流程关 实现高质量办案
  严控纸质卷宗材料流转。案件立案后不再将纸质卷宗材料移送办案部门,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可直接通过电子卷宗查看案件基本情况。“收转发”中心作为统一把关诉讼材料的出入口,对案件办理过程中补充的诉讼材料,做到随案随扫,避免出现扫描不规范、二次扫描等影响电子卷宗质量的问题。
  强化信息化办案平台运用。运用庭审智慧签名、智能文书编写、网上合议、电子送达等系统,减少办案过程中纸质材料生成,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为卷宗“瘦身”。2023年以来,天柱县人民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平台”成功发送诉讼材料2万余次,电子送达率92.12%。
  广泛使用电子签章、签名及线上审批。裁判文书、开庭传票、公告等使用电子签章系统,审理报告、文书签发稿等文书使用电子签名系统,将审理期限变更、审理程序转换、执行案款发放审批等由线下转为线上,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进而减少纸质卷宗材料流转,实现系统文书及审批表单直接快速入卷归档。
  严把归档关 实现高质量归档
  采取“20+15+10”模式,严格归档时限。各类案件结案后,书记员需在20天内将电子卷宗整理完成后提交归档申请,并移交案件评查部门进行评查。评查人员在15天内评查完毕,并由书记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再由“收转发”中心在10天内核查纸质卷宗材料并进行装订,最后由承办法官审核确认后归档,确保归档材料及时、全面、准确。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把控各个时间节点,规范电子卷宗归档全流程、全过程。对未按时提交评查、归档的案件,定期发布通报,通报到承办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个人,压紧压实责任。
  建立“季度+年度”考核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将“单套制”电子卷宗归档改革工作纳入年度信息化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做到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切实形成有效的约束和制约机制,倒逼电子卷宗归档时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天柱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工作部署,严格对照改革工作目标要求,持续加大“严把三关”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电子卷宗归档新质生产力,推进“单套制”电子卷宗归档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一体两翼三大工程”,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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