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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当好新时代“护苗人”
——省黔东强戒所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
  ■通讯员 郑奇 记者 蒋孟娇
  “如果遭遇校园霸凌,应该怎样保护自己?”
  “对于陌生人的搭讪,我们该怎么做?”
  “什么是毒品,我们该如何辨别?”
  …………
  近日,贵州省黔东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省黔东所)法治副校长们纷纷走进驻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优化司法行政护航平安校园建设履职能力,用法治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下好组织保障“先手棋”
  近年来,省黔东所党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与驻地政法委、教育局等部门积极联动,从全所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经历丰富以及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的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
  选优配强“法治副校长”,把好法治教育进校园质量关。省黔东所建立法治宣传人才库,定期开展宣讲“评课”,确保法治副校长每一堂法治教育课扎实输出,同时激励民警更好履职,为实现法治副校长动态化管理奠定基础。
  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普法只是法治副校长履职的起点,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法治副校长能做的、应该做的,还有很多。”省黔东所有关负责人与法治副校长们在交流中表示。
  省黔东所法治副校长们根据工作经验,细心整理总结了未成年人在校园中可能遭受的权益侵害并向学生们进行普法宣讲。
  “在学校普法宣讲的过程中,我发现个别学生可能受原生家庭影响或交友不慎等原因,存在‘误入歧途’的情况。”省黔东所教育矫治科科长刘杰介绍,因此在前期做好防范宣讲的同时,要严肃告诫全体同学,拒绝毒品必须要从“第一口”开始,增强自身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针对处在青春期的同学们,通过向他们讲解典型案例和法律规定,以帮助他们树立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规范好行为,通过派驻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将“枫桥经验”灵活运用到校园纠纷的化解工作中,把校园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能够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
  撑起法治校园“艳阳天”
  5月7日,省黔东所一大队大队长黄育宏再次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上讲台,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课堂中,黄育宏结合大量真实生动的内容和典型的案例,对青少年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网瘾危害、毒品危害等进行了系统的教育,针对青少年存在的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呼吁同学们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道德修养,关注心理健康,树立远大志向,自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
  “黄校长的讲解针对性强、知识性强、说理性强。”听完报告后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学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
  据统计,黄育宏自2021年担任凯里市第四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以来,已为师生们作了20余场法治报告。
  青少年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如今,省黔东所越来越多的民警走上这一岗位,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依法履职,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契机,进一步延伸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职能,多形式、全方位落实“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持续化,增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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