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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搬到案发地 以案释法效果好
  本报讯(通讯员 廖青红 邓珩)“通过旁听这次家门口的庭审,知道这种行为是犯法的,这个东西不能种也坚决不去种。”5月15日,被告人汪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燕子口镇正式开庭。
  2023年10月,汪某某在自己家房顶种植罂粟苗,2024年3月燕子口派出所在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中发现,汪某某家楼顶种植有罂粟原植物可疑物,经现场清点共2800株。经毕节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罂粟原植物可疑物内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帝巴因、那可汀成分。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本案时了解到,被告人汪某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结合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受理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情况,很多老百姓听信“罂粟苗”可以当菜吃,也可以治病等,遂在自家房顶、屋外种植,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该院决定联合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公开审理,并召集当地村民旁听,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该院还联合七星关分局禁毒大队、燕子口派出所、七星关区禁毒办等单位先后到燕子口镇云台村、黄泥村进行禁毒宣传,向村民讲解毒品的种类、特征和危害,并结合真实案例普及相关涉毒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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