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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公安局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环境
  本报讯(记者 杨杰)5月17日,记者从黔南州公安局网安支队获悉,自“平安黔南冬季行动”开展以来,黔南州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合成作战优势,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社会安全,全州公安机关共发现网络谣言线索21条,侦办谣言案件13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网民13人,批评教育8人。
  据通报,2024年1月8日,黔南州公安局网安支队网安民警在巡查中发现,省内黔东南州一网民罗某某为牟取利益,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标题为《耗费2.6亿建造的“天眼”竟成“垃圾场”,谁应承担责任?》的文章。经查,该文字信息反映情况属不实信息。1月21日,平塘县公安局对罗某某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
  2024年3月,独山县杨某因个人感情纠纷,将一女性受害人的生活照、视频以及通过软件改造后的照片在网络平台散布传播并编造受害人“生活不检点”等谣言信息。经核查,独山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黔南州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韦华介绍,黔南州公安机关通过一系列的打击和宣传,在全州营造了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浓厚氛围,初步取得了“查处一个、震撼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黔南州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谣言的发现和打击力度,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管网、依法治网,最大限度挤压网络谣言生存空间,不断净化网络生态,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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