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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非法种植罂粟 屡教不改被判刑
  本报讯(通讯员 刘钰)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68岁的老汉唐某某非法种植1667株罂粟被判刑。
  被告人唐某某在其自建房楼顶天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41株,于2023年4月28日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罚款200元。2023年5月,被告人唐某某再次在其自建房楼顶天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24年1月31日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清点,唐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幼苗数量为1667株,办案民警依法予以扣押并从中提取罂粟幼苗作为检材送检,2024年2月2日,经鉴定,唐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幼苗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成分。
  天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被告人唐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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