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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险因8000元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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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险因8000元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 杨情丽)“我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事,也很感谢罗某和法院法官对我的谅解。”5月8日,在拘留决定书的强制威慑下,被执行人周某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过错,并亲笔写下悔过书。他万万没有想到,为躲避8000元债务,自己差点被拘留。
原来,周某向罗某借款10000元,到期后,罗某多次催要,周某拒不还款。无奈之下,罗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周某于2023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申请人罗某借款10000元。眼看期限已过,周某却怎么也不肯还钱,罗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划扣周某财产后,仍余8000元未履行。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却置若罔闻,一直拖延。近日,执行法官亲自去到周某家中通知其还款,但周某仍不会面,执行法官当即向其家属说明来意,并耐心解释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希望家属劝说周某主动履行。
5月8日,执行法官将周某传唤至法院,但他坚持声称无钱履行,见打算应付了事的周某想要离开,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亮出拘留决定书,并准备立即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见此情形,周某态度立马转变,认真反思自己的过错,并亲笔写下悔过书,当场转账8000元履行了还款义务。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一种处罚。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严正敦促各位被执行人:务必认清形势,算好“信用”“经济”“法律”账,尽快到法院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再心存侥幸,逃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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