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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法院:
诉源执源双治理 定分止争解民忧
  ■ 记者 李雅
  “感谢法院,不仅在诉前调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最重要的是,让我们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
  3月14日,石阡县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为2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万余元,高效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切实做到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6名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得益于石阡县人民法院能动靠前,诉源与执源一体推进。
  能否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解决矛盾纠纷,事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石阡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探索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协同推进,给出矛盾纠纷“最优解”,切实将“纸上权益”转变为“真金白银”,努力实现1+1>2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诉前调解+即时履行”有效化解纠纷
  “我们要做的不仅是调解他们双方的矛盾纠纷,更重要是让26名农民工拿到他们应有的劳动报酬。”今年3月,石阡县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干警受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时就想到了这点。
  几年前,被告肖某在石阡县花桥镇双星村投资建设生态农业园,请胡某等26名农民工去农业园种植蔬菜,按天支付工钱,菜种完后,经双方结算,肖某欠农民工劳务费共计33432元;事后,肖某一直未支付农民工劳务费。26名农民工为讨回血汗钱,近日,一纸诉状将其诉至石阡县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
  花桥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因涉及人数较多,为及时解决问题,避免激化矛盾,法庭干警仔细研究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双方对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均认可,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干警兼顾情理和法理,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被告肖某释明劳务费是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并阐明恶意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安抚26名农民工的情绪,让他们不要有过激行为,相信靠法律途径能要回报酬。
  经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肖某现场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劳务费。至此,案件得到圆满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通过“诉前调解+即时履行”的方式,彻底将案件化解在执行程序之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司法温度和速度。
  深化执源治理破解执行难题
  “喂,是石阡法院吗?我是来交抚养费的,请问怎么交?”今年2月底,法官突然接到被执行人甘某的电话。
  原来,甘某与毛某婚后生育一男孩,因夫妻感情破裂,甘某诉至石阡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甘某与毛某离婚,婚生小孩由毛某抚养,甘某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78000元。判决生效后,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胜诉合法权益,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甘某无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了不激化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也没有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只能暂时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终结了,但是执行法官依然关注该案件,经常联系甘某向其释法说理,让甘某明白,夫妻双方离婚,后果不应该让孩子来买单。在执行法官的开导、劝解下,被执行人甘某深感愧疚。今年2月底,被执行人甘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履行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并表示以后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自己会努力赚钱按时给付,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该案中,本来已终结执行程序,但是执行法官一直不放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各退一步,案件才顺利执结,双方不仅不再为抚养费扯皮,还表示会和平相处,共同抚养孩子,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做实做细“抓前端、治未病”,石阡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执源治理新方向,把“有利执行”的执源治理理念贯穿到立案、审判、调解等各个环节,积极引入人民调解等各方力量,以释法说理、教育引导、执行威慑等方式,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促进执行工作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更低成本、更快速度的解纷途径。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执源双治理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预防基层矛盾纠纷激化。执源治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加迅速有序地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前沿、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效率的“加速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3年7月,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
  在此基础上,石阡县人民法院坚决落实“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汇集辖区各界力量,加大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力度,从源头实质性化解涉执矛盾纠纷,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
  同时,该院一直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切实践行案结事了人和,推动矛盾纠纷从诉讼解决的事后应对向前端源头治理转变,将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融入日常工作中,为当事人提供行动快,服务优,效果好的优质司法体验。
  石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亚勇表示,今后,石阡县人民法院将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持续加强联防联动,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确保诉源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加强调解案件实质化解,避免程序空转,对于难以执行的涉民生案件等,执行部门提早介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从诉源、执源治理的角度出发,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协同联动,从诉讼、执行前端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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