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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首例由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环资案件审理结案
  本报讯(通讯员 金宁飞)近日,铜仁市首例由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环境资源案件在江口县人民法院审理结案。
  该案系由公益诉讼起诉人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涉及在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印江自治县栗子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修建房屋的违法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未及时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违规占用土地、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未能及时查处,生态环境处于持续受损状态。
  2023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江口县人民法院作为全省首批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积极推进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林业资源、生态环境监测、矿业资源、城乡规划等环境保护领域筛选了10名具备专业知识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提请提名任命。2023年12月26日,经江口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任命了该县首批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
  此次庭审,江口县人民法院结合案件类型、特点、涉及专业领域,在符合专业要求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了涉及城乡规划、环境监测领域两位具备专门知识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了分析意见,帮助法官厘清了专业疑难问题,弥补了法官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不足。庭后的案件评议过程中,结合案件的审理情况,人民陪审员对案件涉及的环境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乡村规划、土地利用等专门性问题发表了明确意见。
  合议庭在充分考量人民陪审员的专业意见后,结合案件审理实际情况,依法判决确认被告印江自治县某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对在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占用土地建房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案涉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在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中,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够更准确的从专业角度把握案件涉及的疑难问题,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评价更加准确精细,对于提升案件质量及人民法院专业化审判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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