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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检察院:
信访工作有“心”招
  本报讯(记者 牟岚)“我能跟您聊聊吗?”3月15日,在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刚刚结束的一场公开听证会后,特邀参加旁听的心理咨询师李老师微笑着向控告人张某发出了友善的邀约。经检察官介绍李老师的身份后,张某欣然同意,一起来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心理疏导室。
  20岁的女儿意外身亡,作为父亲的张某接受不了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向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受理其申请后,控申部门检察官调阅案卷材料进行审查的同时,多次接访张某及其亲属、律师。通过接访发现,至亲突然离世对张某打击较大,他自己没有意识到情感上的分离焦虑,导致他对一切持怀疑心态,对现有证据的接受度不高。同时,由于未能充分了解侦查活动,对办案机关缺少信任。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召开公开听证,通过简要概述案件证据、当事人阐述诉求及疑问、侦查人员阐述不予立案的理由依据,充分听取中立听证员的意见,以公开促公信,以看得见的程序促进当事人对结果公正的信心。通过概要出示证据及贯穿始终的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完成了说明事实和法律的任务。但是要更好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除了法理还需要情理更需要心理,要“情同此心”。于是,检察官根据《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引入社会心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邀请心理咨询专家参与公开听证。通过参加听证会,心理咨询专家能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当事人诉求和情绪,当事人出现情绪问题时能够及时干预疏导,稳定秩序。当案件涉及心理专业知识,比如证言显示死者可能有抑郁症,但家属坚称从未发现此种情况时,由心理专家对专门知识解释说明。
  听证会后的心理疏导室内,在热茶氤氲的舒缓氛围里,心理专家和张某聊了起来,通过缓解张某分离焦虑,舒缓情绪,为其减压,辅以认知推动、现实推动,从心理上促使其消除对立态度,建立积极配合的心态。同时对其亲属和律师进行心理上安抚,引导亲属及律师对张某及其妻子导入正面情绪和影响。经过一番沟通,张某及亲属、律师都表示该案会相信办案机关,只要经过公平公正的办理,他们能接受案件最终的调查结果。通过“公开听证+心理疏导”,该案在办理中始终重视解开疏导信访人及家属的心理郁结,确保了信访人心态稳定、办案有序,传达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温度。
  据介绍,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着力于检察为民原则,控告申诉部门为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于今年初探索试行将心理服务常态化引入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下一步,将在接处访、司法救助、下访走访等环节深入运用好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根据案件需要采取心理疏导、心理关爱、心理治疗等多种方式,将人文关怀贯穿于信访案件办理全过程,以心理健康服务助力于检察机关信访矛盾化解、社会关系修复,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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