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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法院羊场法庭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本报讯(通讯员 杨胜能 记者 廖尚海)“还是法庭的同志工作有方法,一来就处理好了,谢谢!”近日,镇远县人民法院羊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原告李某诉被告李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为邻里关系“搭桥牵线”。
  原来,两人家有一处相邻土地,但因年代久远,界线问题上两家各持己见,并因此长年积怨,且矛盾不断加深,破坏了邻里和谐,对生产劳作也产生了影响。为消除两家矛盾,镇远县人民法院前往现场调解。
  现场调解刚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一见面就争吵。特别是被告李某某错误的认为法庭是来给原告“出头”,极不愿意配合调解工作。
  考虑到双方情绪稍显激动,承办法官当即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调解,以避免双方直接对话发生矛盾冲突。经过释法明理,并向李某某夫妇表明来意是解决双方矛盾纠纷,并非只为某一方的利益。李某某态度逐渐好转,承办法官遂当场提出一起到纠纷现场确定土地界线,经过近三个小时的现场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接下来,镇远县人民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一座“连心桥”“平安桥”“服务桥”“治理桥”,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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