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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促消防安全治理
  本报讯(通讯员 吴家圣)“小区的消防通道上时常有私家车停放,我们经常劝说开走,但是仍然有车主不听,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事情就大了。”近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社区村居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访中,某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向检察官反映。
  消防安全无小事,处处连着生命财产大事。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经调查核实,县城个别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机动车占用,电动摩托车“飞线”充电,个别楼道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常闭防火门不能正常自行关闭等,若不慎引发火灾,将严重影响救援车辆顺利达到和被困人员的疏散逃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居民小区及时处理整改,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整合力量加大对全县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切实防患于未然。
  下一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由点及面助推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掐断消防安全事故源头,推动消防安全从“安全管理”向“风险治理”转变,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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