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汇川区多部门联合开展法治研学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高灵敏 杨莹莹)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走的法治课”活动进一步引领小学生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崇尚劳动光荣、热爱劳动,在植树活动中感受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3月11日,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汇川区林业局、遵义航天小学重庆路校区、汇川区第六小学在汇川区团泽镇,联合开展“我与小树共成长---争做保护环境公益小先锋”法治研学活动。
  活动开始前,检察人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向大家介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法律知识。首先,是针对因乱扔烟头、焚烧田间的杂草、祭祀祖先后未完全熄灭蜡烛或纸钱等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进行了以案释法;接着,通过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动画片人物光头强肆意砍伐树木的行为给同学们介绍滥伐林木的法律后果;最后,对已经被毁坏的树木无法短期内完全恢复到原状的情形如何解决的问题和孩子们开展互动,在检察人员的引导下,同学们知道了什么是“补植复绿”,什么是“替代性修复”等,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知识,明德守法,从小做起。
  活动中,汇川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向大家讲述植树要领和日常维护树木知识,检察人员与四十余名师生分工协作、挥锄挖坑,扶正树苗,挥锹填土,栽下了一棵棵山桐子树苗。
  “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有意义的植树活动,在劳动中学法,在学法中劳动……”遵义航天小学重庆路校区学生蔡博洋在植树活动结束时这样说道。
  此次活动,用实际行动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户外实践课,在他们心中种下了一粒争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的“种子”。
  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积极履行法律监督和法治宣传职责,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校园实际,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开展丰富多彩、不同形式的法治宣讲活动,切实促进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