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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本报讯(通讯员 潘刚 记者 廖尚海)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据悉,2021年的冬天,被告人韩某从邻居邓某处得到毒品原植物罂粟种子,后将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己居住的楼顶并收获罂粟种子。2023年农历九月,被告人韩某又将收获的罂粟种子种植在楼顶,于2024年1月4日被公安机关民警查获。经现场清点,被告人韩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草共计1245株,后经鉴定,被告人韩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草中检出吗啡、可卡因、罂粟碱、蒂巴因成分。
  黄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明知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并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被告人韩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随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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