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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六个一”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通讯员 龙彩燕
  为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参与妇女儿童维权的良好氛围,日前,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六个一”活动,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展一次督导检查。3月6日,天柱县副县长韦卫敏、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东山一行深入天柱县第五中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重点区域,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宿舍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要求加强学生法治教育,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预防侵害等制度,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切实筑牢学生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举行一次联席会。3月4日,为凝聚全县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力,天柱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县妇联、总工会等11家单位,召开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综合司法保护联席会。会上学习了相关典型案例、“一函两书”等内容,与会人员对2023年联合签订的《关于加强困难妇女群体综合司法救助的协作机制》开展修订讨论,探讨如何完善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等机制,促进机制落地落实。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达成凝聚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行业保护等保护合力的共识。
  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妇委会主任戴有满同志带队到联山街道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相伴护成长”法治宣传暨慰问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播放宣传片、现场问答等形式,为未成年人及家长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有效引导未成年人提升危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课后向10名困难未成年人家庭进行慰问,送上书包、牛奶及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等“幸福加油包”,引导未成年人努力学习、快乐生活,以实际行动当好未成年人成长引路人、未成年人权益守护人、未成年人未来筑梦人。
  开展一次司法救助。“感谢检察机关的辛苦付出,救助金这么快到账,不仅为我解决了当下的难题,还让我感受到了温暖。”近日,该院以“三八”妇女节活动为契机,积极落实对5名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8万元,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走出困境,并引导其重拾生活信心,积极面对生活,有效发挥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切实做好做优司法救助这项“民心工程”。
  进行一次案件回访。为跟踪了解未成年司法救助对象的学习、成长情况,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成效,该院秉持着“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对2023年度救助的4名困难妇女、2名困难未成年人进行回访,与他们深入交流,从心理、精神上进行抚慰和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该院通过案件回访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做好案件办结“后半篇文章”,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展一次法律宣传。3月6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相关部门在天柱县金凤广场开展以“巾帼维权暖心行动”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宣传月活动。活动聚焦妇女儿童维权领域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薄弱等问题,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围绕妇女儿童权益、就业、司法救助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2024年,该院深入天柱县第七小学、第四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2次,受众师生2000余人,依托法治副校长队伍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儿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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