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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
守护绿色生态 共建美好家园
  ■记者 罗华
  贵阳市乌当区是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森林覆盖率59.91%。近年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运用多元化监督模式,强化林地资源保护,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绿色乌当,助力推动美丽乌当环境更美。
  “打击”与“修复”并重
  提升治理成效

  一方面,该院强化对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失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提高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生态修复代偿模式,并将生态修复效果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2022年以来,该院在办理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等案件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补植复绿3000余株。对积极履行补植复绿责任的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判处轻缓刑。
  “保护”与“利用”并举
  促进和谐共生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不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巡查与养护工作力度。针对乌当辖区古树底数不清、标识不明和电线缠绕存在火灾隐患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将古树保护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对古树进行分类保护、结合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等。
  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及古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督促行政机关为600余株未纳入古树保护名录的古树挂牌,对弱病古树进行救治,丰富古树资源。2023年该院办理了乌当区自然资源局对羊昌镇黄连村多株古树未挂牌怠于履职案,督促对黄连村百年以上树龄的115株古树进行建档挂牌、划定区域保护,助力黄连村打造“千年银杏”旅游名片。
  “监督”与“教育”并施
  护航企业发展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新时代检察理念,注重发挥检察服务职能,结合办案,引导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合法经营;发挥检察建议功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职,推动企业合规向行业治理延伸。
  2023年该院办理的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3起案件中,发现涉案企业存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超过施工红线非法占用林地修建高速公路护坡和路基的情况。针对反映出的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漠、缺乏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机制等问题,该院对企业开展合规审查,帮助企业排除风险隐患、合规经营。
  生态兴则文明兴。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参与植树造林、开展生态修复、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推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绿色保护融合履职,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彰显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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