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向郑艳表示感谢。 ■ 通讯员 杨娟
灼灼芳华捍忠诚,不输男儿“铁娘子”,她手持法槌,身披法袍,为群众解决纠纷,她就是六枝特区人民法院落别人民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郑艳。十五年来,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真心办理案件,用真情对待群众,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郑艳曾荣获2021年全省法院“新形势大练兵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先进个人”,并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工作中,郑艳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在审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伍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发出六盘水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帮助产生厌学情绪的女孩成功重返校园,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案例入选202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在一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审理中,郑艳收到一封来自女当事人的感谢信,其在信中写道:“我没有出过梅河口,没请过律师,更没有见过郑艳法官一面,却圆满完成了整个诉讼。郑艳法官秉公道、务真实、求和谐的工作态度,让我深刻感受到了‘人民法官’的真正意义,也见证了法律的权威和正义。”一封感谢信,一页纸,重量不重,但分量却有千斤重,它是对郑艳工作的一份认可、一份鼓励。
注重青少年普法工作
2023年5月18日下午,郑艳以“司法护未伴成长 法治宣传进课堂”为主题,为落别某中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活动中,法官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内容,并就如何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性侵等内容进行生动有趣的讲解。郑艳向来注重青少年普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用司法的温暖力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郑艳在推动无讼村(居)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做出了有益贡献。2023年8月17日,六枝特区人民法院首批无讼村(居)分别在落别乡茂林村、落别居委会、木岗镇抵簸村挂牌成立,落别人民法庭庭长与相关负责人签订无讼村(居)共建协议。无讼村(居)共建期间,郑艳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宣讲、召开群众院坝会、邀请村民参加法庭开放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同时,加强对驻村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
工作之余,郑艳还经常进田间、到校园、入村寨、进家庭等,指导妇女儿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给老百姓进行法治宣传,同时也推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有力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郑艳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通过生动的巡回庭审、法律解答,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同时以案说法、以法说理进行答疑解惑,有效扩大了普法宣传的效果。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将法律活灵活现送到群众身边。
工作以来,郑艳开展法治宣讲活动80余次,覆盖妇女儿童5000余人,切实提高了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工作之余,郑艳走进学校、乡村、街道等,指导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寻求帮助;学生在校受伤,如何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深受辖区人民群众的喜爱。近三年来收到群众数十面锦旗,近百条好评留言及两封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