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雪梅走进教室为学生们开展法治宣传。 ■ 通讯员 毕芳
她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执法无私、立身有责;她主动谋划创新、积极探索,努力织牢未成年人帮教、关爱、关护“三张网”,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她的工作成绩得到组织上的高度认可……她就是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案团队负责人袁雪梅。她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并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建立“帮教网” 构建帮教体系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袁雪梅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落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职能,坚持教育感化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思路,注重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先后让21名未成年人重新返回校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用活犯罪预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结合办案,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分阶段、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为帮助更多的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袁雪梅帮助“不良”少年重塑自我,在兼顾“三个效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完善帮教机制,打造未成年人帮教体系。在她的努力下,推动在大方县第九中学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与大方县同心职校建立帮扶联系机制,让观护对象进入职业学校学习职业技术,让16名观护对象学到一技之长,帮助2名未成年人获得就业机会,使其能够立身社会、安身立命。
袁雪梅对观护对象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探索构建“训诫+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定期回访、密切关注观护对象的身心健康。同时,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与大方同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观护帮教机制,让社工对涉罪未成年开展专业化帮教,多方位、多渠道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搭建“关爱网” 落实惩防体系
在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中,袁雪梅敢于批捕、敢于起诉、敢于“亮剑”,以“零容忍”态度,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补充侦查职能,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对不认罪认罚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落实惩防体系,搭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爱网”。
2020年,在办理金某某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案中,袁雪梅认真对全案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后,充分利用自行补充侦查权提取了犯罪嫌疑人金某某使用的QQ浏览记录的电子数据,发现关键证据。通过检察机关强有力的指控,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金某某被判处刑罚,服判未上诉。
筑牢“关护网” 完善救助体系
针对近年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恶性案件,袁雪梅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防止因办理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在她的积极谋划下,推动成立了大方县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对侵害案件中对被害人的取证、减轻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压力起着积极作用。
同时,袁雪梅与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签署了协议,聘请心理辅导老师,对因案件致心理健康受损的未成年被害人引入专业化、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心理疏导,引导未成年被害人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未成年涉案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32名未成年人争取司法救助金27.3万元,帮助解决困难。同时积极协调民政、教育等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转学、民政帮扶等帮助,让未成年被害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从事检察工作十一年来,袁雪梅对待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孜孜不倦,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履职,对未成年人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精准化的综合保护。她立足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检察人的担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