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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 执行干警精准出击
  本报讯(通讯员 潘世娟 记者 罗翔)“喂,法官,被执行人这几天在家,我今天刚去他家看过了,请你们明天早上来拘留他!”电话那头,申请执行人欧某激动地说道。近日,荔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顺利拘传被执行人,执行到位案款11万余元。
  原告欧某与被告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案款8.6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荔波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荔波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黄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电话被拒接,通过执行网络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采取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微信账户,并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等措施,并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当前执行情况。
  事后,申请执行人欧某积极与法院配合查找被执行人线索,经多方打听,发现被执行人黄某近日在广西南丹县,便及时联系案件执行法官。法院根据欧某提供的线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于1月20日早上6时30分驱车前往南丹县,成功将正在睡觉的黄某拘传至法院,并现场扣押黄某的小轿车一辆。
  黄某被拘传至法院后,经法官释法明理,黄某当场将案款5万元汇入法院账户,剩余案款6万余元于当日15时29分全部到账。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这只是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该案能够全部执行到位,得益于申请执行人线索精准,执行干警快速响应,执行措施有力。在此,呼吁各位胜诉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也要积极提供有效线索,法院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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