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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通讯员 蒲慧琼)“非法采矿留下的深坑被填平,修复后的地表种满了油菜……”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凯里市某镇回访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生态修复情况,眼前景象让在场的所有人感到由衷地欣慰。
  此前,这里的地形地貌和植被曾因非法采矿遭受严重破坏。如今,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曾经伤痕累累的土地重新被填平并披上绿装,修复后的生态环境也焕然一新。
  原来,蒋某甲、蒋某乙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凯里市某镇某村此地山林进行非法采矿,致使非法采矿点植被遭受严重破坏,地表呈现“巨型深坑”。该案经指定管辖由天柱县人民法院审理,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由蒋某甲、蒋某乙对此非法采矿点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为了实现保护公共利益目的,让“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使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天柱县人民法院扎实履行“一案一监督”职责,与相关单位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让大地的“伤疤”得以抚平。
  近年来,天柱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打击与修复、惩治与预防并重,在环境资源审判及“一案一监督”实践中探索新路径、好办法,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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